第三百二十四章 高敖曹身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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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哈哈哈!果然如此,天助啊!”
    高敖曹站在山巅,看着自己的前锋冲杀进去了,不由得开怀。
    “将军,还是小心一点,陈庆之虽然籍籍无名,可也是太子钦点的仓城首领,这偌大的开元仓城,乃是十里八乡最大的仓寨,甚至给他调动附近县乡丁壮的权利,可见此人颇受重视啊。”
    几个幕僚看战局这般顺利,立刻就发挥了他们的本职工作。
    泼冷水。
    这一套工作主要是从应昭手中延续下来的。
    因为应昭跟柔然打的时候,一直都算顺遂,后来越打越快,越打越强,倒是了手下数十个将军基本上都飘了。
    然后阴山战役爆发之前有一段时间,因为高歌猛进的缘故,大概有七十几个部落主冲进了柔然腹地,还被引诱,最后被围歼死在了茫茫大漠。
    那一战虽然指挥的不是应昭,但他也看出来手下一群人已经飘了。
    于是专门设计了一个泼冷水的参谋。
    凡是将军上头嚷嚷了,这个参谋就必须站在对立面去推演,无论如何,将计划尽可能精益求精。
    当然这种参谋很容易得罪人。
    所以应昭安排的时候,多是用汉人或者心腹去。
    这样才能保证这种参谋的生命安全。
    只是高敖曹身边的幕僚,显然没有让高敖曹听话的能力。
    他只是嗤之以鼻:“区区陈庆之,不过就是江南来的文弱小吏,手不能提,肩不能挑,妄想靠打堑壕战,拖延本将军脚步?可笑!他为了堵住四周,连核心腹地都没有管,真以为四周都是河泽,本将军就无法过来了?真是忘了太子应昭在河套如何一战成名的?不就靠着羊皮筏子强渡黄河突袭敌后的吗?”
    应昭打河套,是阴山战役后的序曲。
    这一战是他亲自上,主要是收尾,重新关中北方防线,推到贺兰山下。
    不过他是从阴山战场收拢了大量的羊皮,做成筏子,一路奔袭,特地先打前套,然后绕路陕北,在黄河上来回飞渡,绕了八次,突然带着三千精骑从贺兰山口杀出来,将在贺兰山放牧的最后一批柔然人彻底清理出漠南。
    说白了,北疆军事集团出身的人,就没有一个不会用羊皮筏子的。
    虽说开元村附近河泽不好走,但不代表不能走,也不枉自己一番泅渡,一身狼藉。
    区区陈庆之,怎么可能是对手!
    高敖曹摆了摆手,打断了其他人的声音:“火已经放起来了,若是有增援,只怕早已抵达。直到现在还没有动静,那就是没有了!速战速决!”
    “是!”
    众将士狞笑着翻身上马,高敖曹更是兴奋的一催战马,朝着南边扑了下去。
    他要一雪前耻!
    打了这么多年的仗,屡屡败在太子应昭的手中,就连区区一个陈庆之,也敢挡在自己面前打堑壕,真的以为我是泥捏的?
    今日除掉一座仓城,明日就继续袭击粮道,最后一定能在当阳,彻底击败那不可一世的应太子!
    “杀!”
    一声厉喝,最后数百精锐踏碎山石,滚滚而来。
    轰轰隆隆的声音在开元村传来。
    随处可见奔逃的士兵。
    陈庆之站在建了一半的仓城上,沉默了一会儿。
    一将功成万古枯,既然自己决定以此为饵,岂能心软。
    更何况这群人,是征召出来的敢死队。
    他们为了家人搏命,之后的抚恤,自己就算是死,也得盯着。
    谁敢贪污,纵是九死也得拼搏到底。
    陈庆之看着高敖曹的旗帜来了。
    杀进来了。
    一路烈火啸马,路踏折戟,好不威风。
    “吹号,兑车。”
    陈庆之下令,身后军令官立刻行动。
    仓城的火盆被点燃,数十人举起火炬,瞬间亮如白昼。
    “呜——”
    军号之声吹奏,悠扬,却带着无尽的杀机。
    “推!”
    烈火焚烧的屋楼侧水缸,猛地被掀开,一个个地道犹如地狱的入口,三五个人影冲出地道,随后将院子周围的手推车全部架起,上边堆满的用麻袋装好的砂石。
    一辆辆车鱼贯而出。
    左右堆砌,间隔排成了车阵。
    里三层,外三层,立刻将前后两批骑兵切割成六七个战场。
    同时,还有弩手架上弓弩,位于没有被点燃的丈高石墙上,将弩矢射出。
    “不好!快!快冲出去!”
    高敖曹看到无数人从地底冒出来的时候,就已经感觉到了不妙,但毕竟是袭击仓城,若是不能毕其功于一役,那自己就是打草惊蛇了。
    敌人的防备力量就会提升。
    结果硬着头皮冲了几分钟,还未冲出去,就看到了周围数十个缺口,被彻底堵死,一辆辆手推车上堆满了砂石,越过一辆后方三米内还有一辆。
    里三层,外三层的不是堑壕是什么?
    到底是谁给陈庆之提的战法!恶心啊!
    高敖曹喊完,有人纵马飞跃,跳进了车堆,是撞开了四五个人,可是三米左右距离施展不开,战马的马蹄一拌,连人带马甩了出去,接着就有刀手冲上来将这个骑士当场格杀。
    “撤出贰号叁号道,改变贰号叁号走向,戈兵上,敌人冲进来,立刻刺人斩马!”
    负责阻挡敌人的将军下令着,原本没有出现的长兵器兵种,突然纷纷亮起戈。
    看到戈的瞬间,高敖曹亡魂大冒:“怎么还会有这种淘汰下来的兵器!”
    戈,属于战车时代的利器。
    历代长短不一,但通体多是三到五米的存在。
    伴随着具装骑兵和轻骑兵的发展进入高潮,戈兵已经基本上退出历史舞台。
    自本朝太祖时,戈已经退出了朝廷的兵备范畴。
    也就说,戈已经被淘汰了。
    但淘汰了不见得会被融掉重铸。
    毕竟历朝历代的武备都是一笔烂账,很多时候马放南山多年,早年打造的兵器,都可能堆积在仓库里腐朽。
    但也有一些保养好的,还能用。
    比如陈庆之的戈,就是三国时代曹魏的遗存。
    到了现在还能用。
    配合车阵堑壕,那就是杀人利器。
    “冲!”高敖曹硬着头皮冲了。
    纵马一飞,然后看到了四五柄戈从各个地方同时朝他冲来,然后战马被刺伤,他本人更是被戈勾中左臂,狠狠拉下来。
    砰!
    摔在了车阵之中,有箭矢离弦的声音。
    高敖曹抬起头,眼瞳剧烈收缩,一点寒芒已至,洞穿了他的眼窝,刺穿整个头骨。
    至此,陨落。
    敌人逃出去者寥寥。
    陈庆之在天明之后清点了一下战损,随后有人送上来高敖曹的尸首。
    “割下首级,腌制之后送往宜昌。”
    “明日开始,加速仓城的建设。”
    “是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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