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 A级尸群?干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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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就在叶明等人离开半山院的时候……
    石头城。
    东郊。
    纵横影视城的古代皇城之中。
    一个身姿昂首挺胸、长相平平无奇、气质卓尔不凡的青年走出了所谓的“王爷寝宫”。
    “世子爷您慢走。”
    一个太监模样的人满脸谄媚的微笑,恭送那位青年。
    他是真的太监吗?
    还真是!
    堂堂黄金格罗皇族后裔,都已经称王了,称帝那是眼巴前的事。
    既然如此又怎么能少得了太监的伺候服侍?
    不然多没有排面和体面呐!
    话说……
    还真有男人愿意舍弃自己的传家宝,当太监,伺候所谓的主子爷?
    嘿,多新鲜的事哟!
    末日里,人为了一口吃的,什么事干不出来?
    不就是下面割一刀,让给主子爷当奴才嘛?
    来!
    割!
    有的是自愿。
    有的却是被迫……
    要不说世界末日是世界末日呢。
    对人类世界的影响简直可以用翻天覆地来形容。
    就是咱国,先辈们抛头颅、洒热血,付出了数以千万的牺牲,才推翻了持续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,让人真正站起来……
    结果……
    现在距离世界末日降临才多久?
    四个半月!
    半年都不到!
    封建残余势力就已经再次抬头了,并且眼瞅就要登基称帝,站起来人又有跪下去的趋势。
    若真有那一天的到来,头颅白抛了,热血白洒了。
    世界末日,真是各种意义上的世界末日!
    闲话且不提……
    那身姿昂首挺胸、长相平平无奇、气质卓尔不凡的青年扯出一个笑容。
    “李总管留步。”
    不咸不淡的丢出这么一句,这位青年就走了。
    王府总管李莲银弯腰低头,满面微笑。
    等那位“世子爷”走远了一些,李银连才直起身。
    “李总管……”
    “呵!”
    “我现在是李总管了啊!”
    想到自己因为名字和前大凉的某位有名的大内总管太监相似,就被逼着割了传家宝当太监,他内心的恨意就烈如火。
    他恨!
    他怒!
    但他却只能假装出卑微听话的样子,恭恭敬敬的伺候那所谓的“黄金格罗家”。
    “至少我有口饭吃……”
    “至少我的老婆孩子能活下去……”
    “至少……”
    李莲银也只能不断地安慰着自己。
    但是,真的甘心吗?
    “小李子!”
    一个声音从王爷寝宫内传出来。
    “本王要喝手磨咖啡。”
    李莲银立马弯下腰,道:“来啦,主子爷。”
    屁颠颠的就去伺候那位“新凉王”了。
    本王要喝手磨咖啡……
    听到后面传来的声音,走远的“新凉王世子”,金龙驯服者,黄金格罗·凯歌,嘴角扯了扯。
    看他的表情,很是不爽、无奈、恼火。
    给那头自以为是的蠢猪妹妹报仇?
    呸——!
    是魔都的叶明杀了她是吧?
    干得漂亮!
    真想给他写一份感谢信,送一面旌旗,再给一份重重的谢礼,才能表达他对叶明杀掉那头蠢猪的感谢之情。
    那个蠢猪一样的妹妹,别说末日后,就是末日前,他都恨不得她出门被撞死,喝水呛死,吃饭噎死!
    至于嘛?
    那可是他的亲妹妹啊!
    哪来那么大的仇怨?
    实际上,末日前罗珠珠——黄金格罗的本来名字,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赌狗!
    撸网贷赌博,整整欠了两百多万,把整个家搞得乌烟瘴气。
    追星,疯狂的、脑残的追星!
    明明欠债两百多万,非法催收人员都将屎泼到家门口了,她还花钱追什么哥哥爱豆。
    偷窃,偷了自己好不容易攒下来的老婆本去网赌,去给她的哥哥爱豆刷榜送礼。
    黄金格罗·凯歌有足够的理由和动机弄死黄金格罗·环珠!
    但就因为她是他的亲妹妹,父母又都护着她、宠着她,再加上法律的约束,他就不可能真弄死她。
    末日之后,他们家靠着坑蒙拐骗发达了,黄金格罗·环珠更是处处跟他作对。
    别的不说,黄金格罗·环珠前往魔都收服叶明为的是什么?
    还不就是为了招揽足够多的强者,好和自己对抗嘛!
    借着自己的势——金龙巨兽——去招揽各地的强者,然后和自己争权夺利?
    哈!
    不是蠢猪,谁能干出这样的事?
    没有我黄金格罗·凯歌驯服“金龙巨兽”,新凉势力能只用短短十几天的时间,就扩展到半个海省?
    现在黄金格罗·环珠死了……
    黄金格罗·凯歌只想说:“死得好!死得妙!死得呱呱叫!”
    要我给她报仇?
    想多了!
    现在最重要的事,是消化、整合吞并的势力!
    不过样子还是要做一做,不然老爸又会唠叨吵闹个没完。
    “随随便便派一支队伍过去意思意思就行了……”
    至于魔都那个战力榜第一个的叶明,他还真不放在眼里。
    他可是驯服了巨兽的超级强者啊!
    并且,他还在尝试驯化第二头巨兽……
    用得着怕谁?
    罗凯歌,或者说黄金格罗·凯歌的想法很简单:“掌控一支巨兽大军,横推碾压,在末日建立一个大大的帝国!”
    他,要成为秦皇汉武、唐宗宋祖——呸!大怂之祖就算了,烂怂一个——那样的存在,成为拯救世界的伟人,永在史册!
    魔都。
    某条荒废死寂的街道上。
    末日房车不急不缓的前进着,一路横冲直撞。
    这次叶明似乎并不着急。
    他确实不着急,不像之前去杭市,恨不得末日房车安装一个火焰推进器,直接飞过去。
    这次去石头城,他抱着一种“开着房车去旅行”的心态。
    对,旅行!
    虽然在半山院的日子却是犹如神仙一般,但久了还是难免枯燥,甚至是无聊……
    听听!
    听听!
    这说的是人话嘛?
    要是让那些挣扎在生死温饱线上的末日幸存者们知道了,非羡慕嫉妒恨得咬死他不可!
    就算是末日,叶明也想去其他地方见识见识不一样的风景。
    用一句几十年前的逼格满满的话来说就是:“世界这么大,我想去看看!”
    顺便,战力和等级都要往上提一提。
    4b这个“软硬工程师”得培养起来,好占据“中区战力榜”第十,下个月十件奖励品就都他啦,哈哈!
    另外,自己也29级了……
    200万的升级所需元气,不好攒啊。
    但叶明还是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——抵达石头城前,晋升到3阶!
    接下来,末日房车一路前行,出了魔都。
    一路上无怪就前进,遇怪就杀之。
    偶尔还会遇到不开眼的末日劫掠者,统统杀光光,自然无需多言。
    至于巨兽,反倒是没有遇到一头,运气说好也好,说不好也不好。
    这一日。
    叶明骑着变异汗血宝马,带着艾蓓在高速公路上策马奔腾。
    美其名曰侦查,实则是想找个机会在马上震一震……
    这种新鲜花样还没有尝试过。
    然而运气似乎不好。
    “董事长等一下……有尸群……前面有尸群!看规模像是A级尸群!”
    哦?
    A级尸群?
    叶明眉头一条,收起了枪……
    舔了舔嘴唇,又火大又兴奋,道:“干它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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