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83章 青莲居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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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沈墨说:“可以和我说说龙吗,老实说,我对他挺好奇的。”
    哈兰德说:“不用好奇,也不用着急,时机到了他就会找你的——这是他的原话。”
    沈墨凝出血刃,对准哈兰德头部。
    “有什么遗言?”
    “动手吧。”
    沉默半晌,哈兰德眼神变幻,最终趋于平静,接受了即将死亡的事实。
    沈墨没有犹豫,了结了哈兰德的生命。
    约翰·洛克菲勒刚好走到天台,就像掐着点打卡的上班族。他穿着一件灰色粗羊毛线衫,卡其色休闲裤和一双普通乐福鞋,手上抱着教案,像极了一个真正的教师。
    他瞥了眼哈兰德,眼神没有波动。
    大概是对哈兰德的死早有预知。
    像约翰·洛克菲勒这样的人,也许早已无血无泪。
    沈墨对约翰的镇定倒不觉得奇怪。像他这样的大佬,那是真大佬,不会像某些装出来的,遇到一点情况就大呼小叫。再者说了,约翰也许没有直接战斗力,但肯定有保命手段。
    沈墨说:“你好像有话要说。”
    “是的。”
    洛克菲勒坦然承认。
    “所以,这是这一切都是你策划的?”
    沈墨脑中闪过一道灵光,“从伊娃被送到夏国开始,直到我在美利坚所遭遇的一切?”
    说完,他眯起了眼睛。
    如果说一切的一切都在别人的算计当中,那这人也太可怕,太……讨厌了吧。
    有那么一瞬间,沈墨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杀气。
    约翰·洛克菲特淡定道:“谈不上策划,只不过是顺水推舟推了一把。”
    “然后呢。”
    沈墨问,“为了见我一面?”
    “确实有想要见一面的人。”
    洛克菲勒轻轻摇头,“只是不是你。”
    “谁?”沈墨问。
    “你很快就会知道。”
    洛克菲勒说。像他这样的人,最喜欢的就是说话留一半,急死你。
    洛克菲勒蹲下帮哈兰德合上睁着的眼皮。
    “下手的时候没有一丝犹豫。”洛克菲勒说,“你和我年轻的时候很像。”
    “不,我们一点不像。”
    沈墨摇头,这一点他确定,“你无血无泪,而我杀人恰恰是因为敬重生命。”
    “以杀止杀?”洛克菲勒问。
    说完,笑了笑。就像听到一个极其幼稚的笑话。
    “人类这种生物,才不需要这种廉价的怜悯。”
    洛克菲勒说,“第一次世界大战伤亡3000万,第二次世界大战伤亡7000万,实际数目远大于此。知道吗,大自然其他一些动物,当种群数量超过一定数量时,就会通过自鲨来减少数量,以达到种族延续的目的。人类的战争就是人类群体数量、自然环境、资源三者间的自适应。”
    顿了一下,他像总结似的说道:
    “人类不比其他动物高级多少。现阶段,以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,想要结束这种互相残杀的局面只有一种方法——出现一个‘人间之神’,以绝对的武力镇压所有不同声音。”
    沈墨知道洛克菲勒在说什么。不得不说,他说得正戳中了沈墨内心的变化。
    就像量变达到质变一般,沈墨突然厌倦了杀戮。
    短短一年时间,杀了那么多人。
    扪心自问。
    沈墨所杀之人没有不该死的,甚至只死一次太便宜其中的大多数人。因为杀人,他救了更多的人。
    但就是厌倦了。
    感觉到一股无力感:这个世界真的有改变吗?难道这样的日子要一直重复吗?
    所以。
    一个人就可以杀穿洛克菲勒庄园,他却多此一举叫来了狼人。
    这样的想法之前一点没有,很突兀地冒出来。沈墨甚至怀疑,是不是中了某种强大的精神攻击。
    “呵呵。”
    洛克菲勒说,“成为第一个托拉斯,成为全球最大石油产业之后,以为自己站在了世界最高峰,空虚了一段时间。”
    他突然笑了,笑得像个孩子。
    “好了,约翰·洛克菲勒。”
    这时,一个女性声音在沈墨身后响起。
    沈墨心中一跳。
    这个声音近在咫尺,他却完全没有察觉。
    对方没有刻意隐藏气息,也没有压抑身体特征,就普通地站在沈墨旁边,他的感知竟然没有半点反应。
    沈墨立即反应过来,这个女人要么有着超强力的隐匿潜行能力,要么有着超出他的感知的能力。
    沈墨更倾向于后者。
    沈墨扭头,只见一个年轻女人站在他的侧后方,一身浅黛色古装,黑发及腰,气质出尘脱俗,美丽不可方物。
    沈墨觉得有点……眼熟。
    古装女人朝沈墨善意笑笑。
    沈墨不动声色退后两步,又觉得有些多此一举。
    而洛克菲勒却异常激动,“青莲!”
    青莲?
    青莲!
    神下议会的青莲居士?
    难怪觉得眼熟,不就是她打破空间,隔空一剑杀死强弩之末的楚江王。
    当年的惊鸿一瞥,沈墨惊艳至今。
    青莲居士看了洛克菲勒一眼,嘴巴张了张。
    “你是……谁啊?”
    看她的样子不似作伪,而是真不记得洛克菲勒。
    “约翰,约翰·洛克菲勒。”
    洛克菲勒说。那副痴情男的模样让沈墨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
    没想到。
    约翰·洛克菲勒竟然有恋爱脑的一面。
    沈墨毛骨悚然,洛克菲勒暗地里推动了这么些不可理喻的事,不会就是想见眼前这个绝代风华的女人吧。
    越想沈墨越觉得可能。
    “原来是你啊。”
    青莲居士想起来了,说道:
    “亚当的小跑腿,上次见你是什么时候来着,一百年还是一百五十年前?”
    “把自己改造得人不人鬼不鬼,别怪我没认出你。”
    “为了活下去,不得不付出一些代价。”
    洛克菲勒眼中有狂热,“为了再次见到你,这一切都是值得的。”
    青莲居士看着洛克菲勒,几秒后吐出三个字:
    “神经病。”
    扭头朝沈墨道:“你得跟我走一趟。”
    沈墨:“额……”
    “有意见?”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    “有意见可以提,没关系,我是个非常皿煮的人。”
    “绝对没有。”
    沈墨连忙摆手强调。隐约中,预感告诉他,是的,他现在又两种选择:
    一、爽快跟青莲居士走。
    二、被暴揍一顿,被人拖着走。
    又不是选择困难症患者,选项摆在那里,做出明智的选择不难吧。
    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。
    至于打一场,一场一场的战斗给了沈墨面对敌人时充分的自信。
    但不是自大。
    直觉告诉沈墨,这不是一个好主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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