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 血之哀歌(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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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是第三位血族真祖。”少女坐在棺材上面,翘着二郎腿。
    “凯瑞尔姐姐,你应该明白真祖的意思吗?”她一脸得意地说道。
    堪称最强的血族,拥有原初之血的血族。
    而此时。
    少女的身上有着奇怪的火光。
    总所周知,血族是怕阳光的,尤其是紫外线。
    你要明白长波穿透力不行,短波(紫外线所在的波段)穿透力极强。
    所以紫外线能深入血族的表皮,直接照射在血族的血管上,引燃血族的血液,所以血族才会自燃。
    你要明白,屏蔽光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。
    只要穿上衣服,就能避免照射到肉体上的光。
    在过去,血族屏蔽太阳光的方式很多。
    比如在表皮镀上一层黑色史莱姆使魔,使魔朝着身体的一侧是黑色的,完美吸收光,使魔外在的颜色是模拟血族肌肤的颜色。
    再比如某个真祖的第一代初拥对象,出行的时候,是阴天。
    层层的云阻挡那些令血族讨厌的阳光。
    不要问我为什么不是雨天,因为流动的水令血族感到不适应。
    所以血族很少洗澡的,虽然他们的念动力有自然保持肉体清洁的功能就是了。
    而现代,血族行走在晴天,不需要念动力带来的阴云,不需要使魔带来的保护。
    只要在身上涂上一层防晒霜就可以了。
    这也是血族大规模发展后裔,人类没有阻止他们发展后裔的原因。
    因为人类也想像血族一样,拥有漫长的寿命,更何况阳光的问题早就被一代代血族克服了。
    那些说血族害怕阳光的蠢货们恐怕知识、见识还停留在中世纪(一个血族学者阴阳怪气地说道)。
    但是...
    莉雅丝并没有用任何上述手段,而是直接沐浴在紫外光灯下,身上有着迷幻的火光。
    “用紫外灯洗澡真舒服,感觉身体暖洋洋的。”第三真祖莉雅丝说道。
    凯瑞尔也是第一次见识到不怕紫外光灯的血族,虽然从先祖留下来的日记上说,真正意义上完美的血族喜欢晒太阳。
    而华盛顿、本杰明、杰斐逊三人组则在吃豌豆汤。
    这算是三人组的习惯吧。
    因为孩子是没有办法喝酒的。
    所以他们结缔盟约的第一步是一起喝大家搜集材料得到的豌豆汤。
    本杰明提供豌豆,杰斐逊提供盐巴,而华盛顿则提供铁锅和柴火。
    “这几位小哥有兴趣了解血族的历史吗?”轻松走到关上灯,一脸享受的莉雅丝用自来熟的语气说道。
    她自来熟不过是因为她认可凯瑞尔,接着认可剩下三个人。
    “随意。”杰斐逊一脸严肃地说道。
    这个豌豆汤是凯瑞尔提供的,凯瑞尔裙下拥有一个时间静止的空间,东西进入其中,就会像是时间静止一样,什么都不会发生变化,除了少数念器之外。
    那是道尔家族的秘宝,专门用来保存念器的秘宝。
    --
    上帝要求该隐和他的兄弟亚伯献上祭品,最终获得回报。
    该隐献上植物,亚伯献上动物。
    在上帝眼中,一切都是公平的,公正的天平一直在上帝之手。
    两者都认为自己献上自己最好的东西。
    上帝也给予两者应得的东西。
    该隐得到漫长的寿命,那是植物的特性。
    亚伯得到...
    但是该隐居然怀疑上帝,怀疑自己得到的东西不如亚伯,杀死亚伯。
    所以上帝给该隐的礼物,在该隐的意志发生扭曲。
    上帝是绝对公平的,给予做事情的人的应得之物。
    但是这不意味着应得的东西在后面的时间,在后来变化的人心中,发生变质。
    他渴望鲜血,渴望动物鲜血的浇灌。
    本来植物只需要普通的水就足够活下去。
    但是该隐身上植物的特性发生变化,渴望动物的鲜血。
    离开鲜血的浇灌,就会枯萎,就会陷入沉睡。
    同时它们变得害怕阳光。
    本来阳光能给它们带来养分,植物的生长离不开光。
    现在接受阳光,就会自燃。
    因为,它们的血是黑色的,纯白肌肤下面的血族是黑色。
    黑色是最能吸收光的颜色。
    对于光过于强烈的追求以及吸收,导致在阳光下会自然。
    血族之所以害怕紫外线,不害怕红外线只是因为红外线穿不透肌肤,或者穿透能力有限而已。
    而紫外线是穿透能力较强的光,所以血族才害怕阳光。
    不是渴望上帝的赠与吗?
    那无穷无尽的光,也就是上帝的赠与,该隐没有承受那份赠与的能力,所以才只能呆在黑暗中,感受月亮的反光。
    上帝的一切赠与都是以恰到好处为最佳的赠与。
    在古老的东方,存在一种奇怪理念。
    叫做中庸。
    在一个解读圣经的神父眼中,确实是非常宝贵的理论。
    给予过分的光,只会灼烧人皮肤,像是炽热的火星和金星一样。
    给予过少的光,人类就会因为粮食短缺而饿死。
    地球所在的位置正好是光不多不少的位置,让人类得以良好的发展。
    这就是所谓恰到好处的赠与。
    过分的爱只会早就被溺爱、宠坏的孩子。
    稀薄的爱只会让孩子心中没有怜悯。
    一切的爱,一切的帮助,一切赠与,一切的一切都是基于恰到好处,才能让人合理的生存和发展下去。
    这就是第一代血族,该隐用日后苦涩的余生得到的最宝贵的知识。
    第二真祖为犹大。
    出卖耶稣换取财富之人。
    ...
    而第三真祖则为莉雅丝。
    她本来是半血族。
    她的父亲是血族,为了拯救他的妻子,选择给死亡的妻子初拥。
    但是妻子并没有活过来。
    真正活过来的是妻子肚子中的孩子,也就是所谓的莉雅丝,第三真祖。
    因为她是半血族。
    所以对于阳光的抵抗力和对于鲜血的渴望很稀少,和正常人类一样。
    但是一开始,她沐浴阳光也是发出痛苦的叫声,如果不是因为她的父亲选择牺牲自己,把死河传承给她,就已经是一团飞灰了。
    她最终通过锻炼,让上帝的赠与由过分的“溺爱”,足够淹死婴儿的“溺爱”,转变为恰到好处的爱护,能安然地在阳光下,在强烈的紫外灯光照下生存。
    你知道血族为什么渴望鲜血吗?
    与其说是渴望鲜血,不如说是渴望晒过太阳的人的鲜血。
    因为那份鲜血中蕴含他们缺失的东西。
    只有晒过太阳的人的血液中才含有的特殊物质。
    拥有那个物质,他们的身体才不像是失去念能力者温养的念器一样退化,导致神志退化成为野兽,成为一具活尸。
    这也是莉雅丝喜欢在紫外灯照射下,进行“洗澡”的原因之一。
    顺便一提,血族吸收念动力者的鲜血,会发生奇怪的事情。
    而且,实际上,所有的人类都是念动力者,只不过是有些人强度低到可怕而已。
    比如以下六维。
    成长力E、精确度E、持续性E、爆发力E、特质化E、范围E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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