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34章 他就是那个臭女人,生出来的儿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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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伤到了别处,妆妆可能就会去医院。
可伤的地方有些尴尬,妆妆虽说不识数,却要脸啊。
最关键的是,她就喜欢狗贼叔叔给她换药。
至于为什么——
心思单纯,关键是对狗贼叔叔没什么不健康想法的妆妆,绞尽脑汁也找不到答案。
“行。”
李南征一口答应了下来。
反正有些事只有零次,和无数次的区别。
他自认为也了解小女孩特要面子,不想让人知道她这儿中刀的心思。
“不过自己换药,终究不是医院。因为这样,可能会留下疤痕。”
李南征目视前方时,又想到了这个避不开的问题。
尽管屁股不是脸——
可妆妆未来的老公,如果看到雪月有疤后,会不会觉得遗憾?
“这更不是问题了。我从小练功夫、尤其后来外出打黑拳来锻炼实战时,磕着碰着的次数多了去,也没留下任何的疤痕。”
妆妆很骄傲的语气:“我特殊的无疤痕皮肤,遗传自我妈。哦,婉儿应该早就和你说过,我妈是被狼王养大的孩子了吧?”
狼王养大的孩子——
因特殊的生长环境,果腹的食物和人类不同,不但造就了温软玉的速度极快、堪称近身格斗第一人的功夫,更让她的自身体质,也发生了某种变化。
简单地来说就是,用刀子在大嫂身上划一刀,愈合速度不但远超普通人,而且不留痕。
“厉害啊。”
听妆妆说完后,李南征满脸的羡慕。
徒增找把刀子,在小狗腿身上划一刀,看看效果的强烈冲动。
不过想到这还真不人能做出来的事,赶紧灭了这个心思!
李南征没有提起妆妆舍身救她,他心中有多么感激的那些屁话。
妆妆更没打算,打着舍身救他的借口,必须得每天给他洗裤衩子来赚钱的要求。
有些事自己心里清楚该怎么做就好,千万别说出来。
要不然某种很宝贵的东西,就有可能会丢掉。
嘀嘀!
车子终于驶出了这条没人走的旱路,来到了主干道上。
黄山镇的主干道,除了宽一些,也是坑坑洼洼。
不过地基很硬,就算是下大雨,也不用担心会陷住车轮。
出了镇中心,李南征根据路人的指点,继续向南时加快了车速。
终于。
李南征把车子停在了事发地点。
早就望眼欲穿的清中斌,连忙快步走了过来。
看着脑袋上缠着白布的清中斌,李南征觉得他老滑稽了。
此时现场看热闹的人,已经多达数千!
甚至有头脑灵活的小商贩,都开始摆摊卖瓜子、花生了。
“看到那座山了没有?”
“山下就是那座挖出古书的墓。”
“老董正在那边,陪着万山的李副市,调查事情的发生经过。”
“李副市能及时赶来,是因为事发时,她刚好在凤凰镇视察工作。”
“她赶来现场后,就对我和老董端出了副市架子,把亮出家伙来的老董,当众骂了个狗血淋头。”
“她已经吩咐秘书,电召万山县局的秦局来现场。估计秦局,也快到了。”
“李副市对我们长青县的干部,态度不怎么友好。”
“估计她对你的态度,会更加的恶劣。”
“你等会儿和她说话时,先伏低做小。”
“根据我的观察,她想利用这件事来当作,她空降万山县后的第一把火。”
“打着给万山群众做主的旗号,踩着我们长青县的脸,烧起的这把火。对提升她在万山县的威望,有着莫大的好处。”
这一刻的清中斌,化身喋喋不休的长舌妇。
李南征耐心的听着,看着人群那边。
两县(其实是两镇)村民发生争斗的导火索,很简单。
那座不怎么起眼的小山,多年前属于万山县,后来重新规划时,就划给了长青县。
一座到处都是乱坟的小山而已,也没谁在意,更没丝毫的用处。
反正黄山镇、凤凰镇两镇的村民,都可以去山上砍柴、埋人。
只等在这边发现了可卖大钱的文物后,两镇才争夺了起来:“鄂迪,鄂迪,都是鄂迪!”
今天上午。
凤凰镇的马来利等人,挖开了一座不起眼的墓穴,找到了一些保存完好的古书,还有些瓶瓶罐罐之类的。
就在他们收拾这些东西时,黄山镇的王老六等人出现了。
“王老六不知道听谁说的,说马来利等人早在去年时,就在这座墓穴中找到了一本古书,托人去找买家,看看值不值钱不。”
“据说昨晚才碰到实货的外地人,来到了这边,以每本书200块的价格,收购所有的古书。”
“马来利带来收购古书的人,叫金大牙。”
“王老六得知这个消息后,马上带人参与了进来,要分一杯羹。”
“我不是刚好在这边,和镇上的同志协商着,要不要扩大果树(这要是核桃、柿子)的种植面积吗?得到这个消息后,连忙赶了过来。”
“等我赶来时,马来利那边的人,已经把古书抢走了。”
“王老六说古书上四个字,一个是永,一个是大。我就琢磨着,这是不是传说中的永乐大典?”
“我就让马来利等人,赶紧把古书交出来。”
“并为此发生了冲突——”
说到这儿后,清中斌满脸的尴尬。
抬手挠了挠包着纱布的脑袋,干咳一声:“咳,老李,你知道永乐大典的真实价值吗?”
我可能比你,更了解永乐大典的真实价值。
李南征心中说了句,看着没事人那样下车的妆妆,下意识的想:“妆妆的真白,真q弹。靠,我想什么呢!她还是个孩子。”
赶紧甩了甩脑袋,李南征走向人群那边:“走,我们过去看看。”
看到包着脑袋的清中斌后,围观群众特自觉的,闪开了一条通道。
李南征一眼——
就看到了“成熟版”的慕容千绝!
尽管母女俩人的相似程度,远远比不上大嫂、妆妆这对酷似姐妹的母女。
但只要是见过慕容千绝的人,在看到李太婉的第一眼,都能马上断定她们可能是亲姐妹,也有可能是母女(毕竟体态风流的李太婉,一点都不像四十出头的女人)。
如果让一个男人来选择,必须得遵从自己的真实内心,从李太婉、慕容千绝之间选一个来当老婆的话,相信90%的男人,都会选择性感妩媚的李太婉。
喜欢身材丰腴的雌性,是整个动物界的雄性,最原始的本能。
反倒是很多女人,都以纤瘦为美,拼了命的减肥。
李南征看到李太婉的同时,后者也看到了他。
四目相对的瞬间——
咚!
李太婉的心脏就猛地狂跳了下,内心咆哮:“他就是那个臭女人,生出来的儿子!和那个死了也该挫骨扬灰的负心汉,几乎一个吊样。”
可伤的地方有些尴尬,妆妆虽说不识数,却要脸啊。
最关键的是,她就喜欢狗贼叔叔给她换药。
至于为什么——
心思单纯,关键是对狗贼叔叔没什么不健康想法的妆妆,绞尽脑汁也找不到答案。
“行。”
李南征一口答应了下来。
反正有些事只有零次,和无数次的区别。
他自认为也了解小女孩特要面子,不想让人知道她这儿中刀的心思。
“不过自己换药,终究不是医院。因为这样,可能会留下疤痕。”
李南征目视前方时,又想到了这个避不开的问题。
尽管屁股不是脸——
可妆妆未来的老公,如果看到雪月有疤后,会不会觉得遗憾?
“这更不是问题了。我从小练功夫、尤其后来外出打黑拳来锻炼实战时,磕着碰着的次数多了去,也没留下任何的疤痕。”
妆妆很骄傲的语气:“我特殊的无疤痕皮肤,遗传自我妈。哦,婉儿应该早就和你说过,我妈是被狼王养大的孩子了吧?”
狼王养大的孩子——
因特殊的生长环境,果腹的食物和人类不同,不但造就了温软玉的速度极快、堪称近身格斗第一人的功夫,更让她的自身体质,也发生了某种变化。
简单地来说就是,用刀子在大嫂身上划一刀,愈合速度不但远超普通人,而且不留痕。
“厉害啊。”
听妆妆说完后,李南征满脸的羡慕。
徒增找把刀子,在小狗腿身上划一刀,看看效果的强烈冲动。
不过想到这还真不人能做出来的事,赶紧灭了这个心思!
李南征没有提起妆妆舍身救她,他心中有多么感激的那些屁话。
妆妆更没打算,打着舍身救他的借口,必须得每天给他洗裤衩子来赚钱的要求。
有些事自己心里清楚该怎么做就好,千万别说出来。
要不然某种很宝贵的东西,就有可能会丢掉。
嘀嘀!
车子终于驶出了这条没人走的旱路,来到了主干道上。
黄山镇的主干道,除了宽一些,也是坑坑洼洼。
不过地基很硬,就算是下大雨,也不用担心会陷住车轮。
出了镇中心,李南征根据路人的指点,继续向南时加快了车速。
终于。
李南征把车子停在了事发地点。
早就望眼欲穿的清中斌,连忙快步走了过来。
看着脑袋上缠着白布的清中斌,李南征觉得他老滑稽了。
此时现场看热闹的人,已经多达数千!
甚至有头脑灵活的小商贩,都开始摆摊卖瓜子、花生了。
“看到那座山了没有?”
“山下就是那座挖出古书的墓。”
“老董正在那边,陪着万山的李副市,调查事情的发生经过。”
“李副市能及时赶来,是因为事发时,她刚好在凤凰镇视察工作。”
“她赶来现场后,就对我和老董端出了副市架子,把亮出家伙来的老董,当众骂了个狗血淋头。”
“她已经吩咐秘书,电召万山县局的秦局来现场。估计秦局,也快到了。”
“李副市对我们长青县的干部,态度不怎么友好。”
“估计她对你的态度,会更加的恶劣。”
“你等会儿和她说话时,先伏低做小。”
“根据我的观察,她想利用这件事来当作,她空降万山县后的第一把火。”
“打着给万山群众做主的旗号,踩着我们长青县的脸,烧起的这把火。对提升她在万山县的威望,有着莫大的好处。”
这一刻的清中斌,化身喋喋不休的长舌妇。
李南征耐心的听着,看着人群那边。
两县(其实是两镇)村民发生争斗的导火索,很简单。
那座不怎么起眼的小山,多年前属于万山县,后来重新规划时,就划给了长青县。
一座到处都是乱坟的小山而已,也没谁在意,更没丝毫的用处。
反正黄山镇、凤凰镇两镇的村民,都可以去山上砍柴、埋人。
只等在这边发现了可卖大钱的文物后,两镇才争夺了起来:“鄂迪,鄂迪,都是鄂迪!”
今天上午。
凤凰镇的马来利等人,挖开了一座不起眼的墓穴,找到了一些保存完好的古书,还有些瓶瓶罐罐之类的。
就在他们收拾这些东西时,黄山镇的王老六等人出现了。
“王老六不知道听谁说的,说马来利等人早在去年时,就在这座墓穴中找到了一本古书,托人去找买家,看看值不值钱不。”
“据说昨晚才碰到实货的外地人,来到了这边,以每本书200块的价格,收购所有的古书。”
“马来利带来收购古书的人,叫金大牙。”
“王老六得知这个消息后,马上带人参与了进来,要分一杯羹。”
“我不是刚好在这边,和镇上的同志协商着,要不要扩大果树(这要是核桃、柿子)的种植面积吗?得到这个消息后,连忙赶了过来。”
“等我赶来时,马来利那边的人,已经把古书抢走了。”
“王老六说古书上四个字,一个是永,一个是大。我就琢磨着,这是不是传说中的永乐大典?”
“我就让马来利等人,赶紧把古书交出来。”
“并为此发生了冲突——”
说到这儿后,清中斌满脸的尴尬。
抬手挠了挠包着纱布的脑袋,干咳一声:“咳,老李,你知道永乐大典的真实价值吗?”
我可能比你,更了解永乐大典的真实价值。
李南征心中说了句,看着没事人那样下车的妆妆,下意识的想:“妆妆的真白,真q弹。靠,我想什么呢!她还是个孩子。”
赶紧甩了甩脑袋,李南征走向人群那边:“走,我们过去看看。”
看到包着脑袋的清中斌后,围观群众特自觉的,闪开了一条通道。
李南征一眼——
就看到了“成熟版”的慕容千绝!
尽管母女俩人的相似程度,远远比不上大嫂、妆妆这对酷似姐妹的母女。
但只要是见过慕容千绝的人,在看到李太婉的第一眼,都能马上断定她们可能是亲姐妹,也有可能是母女(毕竟体态风流的李太婉,一点都不像四十出头的女人)。
如果让一个男人来选择,必须得遵从自己的真实内心,从李太婉、慕容千绝之间选一个来当老婆的话,相信90%的男人,都会选择性感妩媚的李太婉。
喜欢身材丰腴的雌性,是整个动物界的雄性,最原始的本能。
反倒是很多女人,都以纤瘦为美,拼了命的减肥。
李南征看到李太婉的同时,后者也看到了他。
四目相对的瞬间——
咚!
李太婉的心脏就猛地狂跳了下,内心咆哮:“他就是那个臭女人,生出来的儿子!和那个死了也该挫骨扬灰的负心汉,几乎一个吊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