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七章 梦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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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夜幕,降临。
    粤州城,再次为华灯照耀。
    霓虹灯闪耀,大红灯笼摇曳,两种完全不同的风格,竟在夜色中,那么和谐的融汇在一处。
    坐落于江门码头外的一座小教堂里,格温多琳一身黑色修女袍,跪在神像前祈祷。
    身后,脚步声响起。
    唐恩在她身边跪下,看着那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神,双手抱拳在胸,闭上眼睛默默祈祷一番。
    随后,他把一个笔记本放在了格温的身前,连带着还有五千鹰元。
    格温多琳看了一眼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手一伸,笔记本和鹰元就那么消失不见。
    她起身,往教堂后走去。
    “我会在一点进行仪式,你可不要出差错。”
    唐恩嘿嘿一笑,轻声道:“放心吧,这一万元,我吃定了。”
    “一万?”
    格温停下脚步,回身看向唐恩。
    唐恩自知失言,忙转身往外走去。
    “格温,我总要赚一点车马费,不是吗?”
    “该死的唐恩,下次我打断你的腿,让你一辈子都能赚车马费。”
    明明说好的,一共七千鹰元报酬。
    格温考虑到唐恩在追求黑莉老师,所以很大方的给唐恩留了两千。
    没想到这家伙……
    骗子,骗子!
    男人都不是好东西!
    格温嘴里低声咒骂着,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事情,于是忙转身跑出教堂,拦住了唐恩。
    “把你那个朋友的物品给我一些。”
    “你要干什么?”
    格温眼睛一瞪,眸光闪烁着一抹渗人的碧色。
    唐恩苦着脸道:“格温,那是个有钱人!”
    “我知道。”
    “咱们以后要想从他身上继续赚钱,最好不要太过分。”
    “我知道!”
    格温有点不耐烦了,直勾勾盯着唐恩。
    “好吧好吧,我会想办法。不过先说好,这不太容易。那家伙挺厉害,我不确定能否在他不察觉的情况下得手。”
    “哼!”
    格温这才点了点头,转身进了教堂。
    唐恩闭上眼,拍了拍额头。
    天晓得,我这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固执的妹妹!
    格温回到教堂里,沿着漆黑的过道来到教堂后面的宿舍房间。
    这座教堂,规模不大,一共只有三个人。
    一个神父,两个修女。
    格温就是其中一个。
    教堂始建于大周朝时代,具体已无从考据。
    神父是个从昂撒跑来九州的混子,不晓得怎么就成了传教士。
    另一个修女,与其说是修女,倒不如说是神父的情人,也是从昂撒跑来的。
    根据格温的精神拷问,神父和修女在昂撒就是一对,后来好像得罪了温莎城唐尼街的教父,不得已才来到了九州。这两人倒是深情,一直相互扶持。而教堂虽然不在租界,却因为一直做慈善活动,被周围的百姓所拥戴。特别是他们夷人的身份,让他们拥有了不小的特权。而他们也利用特权,帮助了不少人。
    总体而言,这是两个可怜的苦命鸳鸯,在九州反而证明了人生价值。
    想想,格温就觉得可笑!
    神父和修女,已经被格温催眠,不到天亮不会醒的那种。
    格温又检查了一下周围,这才回到自己的房间。
    这房间,很简陋,也没有什么豪华的家具。
    一个神像,一张床,一个衣柜,一张书桌,还有一副喝下午茶的桌椅。
    房屋正中间,是一个圆形火炉。
    说是火炉,更像是一个圆盆。
    脸盆大小的样子,就是比之普通脸盆要深一些。
    格温走到火炉旁边,看了一眼之后,从衣柜里取出一个皮箱,然后把皮箱打开,里面摆放的并不是衣物,而是乱七八糟叫不出名来的东西。她从里面取出十几个瓶瓶罐罐,回到火炉旁边坐下。把瓶瓶罐罐里的东西,小心翼翼倒进火炉,然后从怀中取出笔记本,轻轻打开。
    “托马斯·高斯,安第斯报驻粤州第一新闻官?”
    格温微微一笑,把纸页撕下来。
    纸页上,粘着一些物品。
    “就从你开始吧。”
    格温看了看腕表,已经快到午夜了。
    她抬起手,手腕一翻,掌心呼的窜出一团火焰。
    那火焰发白,散发一种算不上炽烈的暖意。
    格温把火焰丢进了火炉,一团白色的火光,立刻在火炉中腾起。
    只是,这火焰没有任何暖意,相反是一种怪异的阴冷气息,并迅速在屋中蔓延。
    格温那张美艳的面庞,在火光照耀下,泛着一种白色的光。
    她看着火炉中的火,一动不动。
    片刻后,阴冷气息消散。
    格温拿起那张纸页,丢进炉火之中。
    “蒂莫西·普利策,新闻日报远东区主编?”
    格温从笔记本上又撕下了一页,丢进炉火。
    “安德鲁·保罗,新约克城日报驻粤州首席记者,啧啧啧。”
    纸页,飘入火炉之中。
    “弗兰格·马西莫……”
    格温把一张张纸页放进火炉,就见那纸页在白色的火焰中并未燃烧,而是不断被分解。
    慢慢的,四团火焰从火炉中飞出来,悬浮在空中,化作四个光球。它们慢慢旋转,从光球中出现了四个人影。
    有的在伏案书写,有的已经酣然入梦。
    看了看时间,格温觉得差不多了。
    她双手抱拳在胸前,低下头低声呢喃,从口中传出一连串的古怪音节。
    光球中的四个人,已经睡着的,睡的更加香甜,没有睡着的,也趴在了桌上,进入梦乡。
    格温的声音越来越大,在狭小的房间里回荡。
    火炉中的火焰越来越旺,越来越高,甚至把光球都吞噬进去。
    呢喃声持续了半个小时之后,渐渐消失。
    火炉中的火焰也随之慢慢的缩回火炉中,越来越小,越来越小,直至熄灭。
    格温的脸色苍白,香汗淋漓。
    她睁开眼,长出一口气,坐在原地一动不动。
    好半天,她才算恢复过来了一些,慢慢站起来。
    把瓶瓶罐罐放回皮箱,把皮箱锁好,放进衣柜。
    最后,她一屁股坐在了床上,身体向后一倒,就躺在上面。
    从口袋里取出那一叠鹰元,放在鼻子前闻了闻,突然咯咯笑了起来,笑声越来越大!
    ……
    托马斯·高斯,高卢国安第斯报驻远东首席新闻官。
    他是第一批进入九州的新闻记者,在沪江和粤州两地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,最终选择了粤州作为驻地。
    虽然如今安第斯报在沪江的机构规模远远大过粤州,但托马斯首席新闻官的地位,却无人可以撼动。究其原因,是他知道沪江安第斯报的机构很复杂,不是他能够操控。所以他把沪江的机构交给了其他人,来到粤州。
    这里的食物,对他而言更可口。
    这里的天气,对他而言更舒服。
    与其在沪江和人勾心斗角,倒不如在粤州自成一派,地位超脱。
    这是他从九州人的一本书上得到的灵感。
    临渊羡鱼,不如退而结网。
    我只要守住我的基本盘,就足够了!
    托马斯今天拒绝了一个酒会,准备在家里完成一篇新闻稿。
    可是写着写着,他竟然睡着了。
    在梦里,他听见了一个声音,一个十分奇特的声音,让他盯住外海的舰队,并说会有大新闻。
    同时,那声音还在告诉他,他应该告诉所有的大西洲人,警惕阿美国人,因为他们会成为大西洲的灾难。
    醒来时,天刚放亮。
    烟灰缸里的香烟早已成灰,阳光从窗户照射进房间里,显得格外有生机。
    托马斯的目光,落在了书桌上。
    在他的文稿旁边,放着一叠鹰元。
    他依稀记得,那个梦里的声音告诉他,只要他能够完成报道,就会有丰厚的回报。
    托马斯的身子,轻轻颤抖着。
    他咬了咬牙,从桌上拿起那一叠鹰元。
    一万鹰元,差不多价值两万路易,八千金磅,是托马斯一年的工资。
    对于托马斯而言,这个钱算不得太多,但也能被称之为丰厚。这,是神的指示吗?
    托马斯突然间笑了,打开抽屉,把钱放了进去。
    只是一片新闻报道而已,就能得到一年的薪水,何乐而不为呢?
    如果能做的好,说不定还会有更多的指引,还会有更多的回报……
    阿美国吗?
    托马斯感觉,一下子精神起来。
    这个年代,阿美国对于大西洲人而言,是乡巴佬,代表着愚昧和粗鲁。
    黑阿美国,没有丝毫的压力!
    他推开椅子站起来,转身进洗浴室里用凉水洗了一把脸,拿起外套就匆匆走出了家门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朗多吉中学校门外,一家西餐厅内。
    唐恩喝了一大口红酒,放下酒杯。
    “都办妥了!”
    他拿出一张纸,放在了桌上。
    在他对面,李溪安放下了刀叉,拿起纸。
    “安第斯报,新闻日报,新约克城报,加泰罗世界报?影响力怎么样?”
    这四份报纸的名字,从未听过。
    李溪安用火柴点燃了那张纸,丢在烟灰缸里。
    “这四家报纸在九州的影响力一般,因为他们的影响力主要都集中在大西洲。在九州,他们的读者受众主要是高层,比如各国公使,租界工部局成员,商人之流。这四个人,算是这四家报纸在远东地区的首席记者。他们的新闻报道会很轻松被收入主刊……同时,他们的文章也会被九州各家报纸转载刊登,要说影响力的话,应该是能达到你的要求。”
    “你怎么认识他们的?按道理说,你这个层次……”
    唐恩大怒,压低声音道:“听着混蛋,我一整晚都没有睡觉,就是在帮你跑这个事情。如果你敢挖苦我,我就让你的新闻出不来。”
    李溪安脸色一变,顿时一副谄笑模样,“唐恩大人好厉害。”
    “你给我闭嘴。”
    李溪安笑了笑,点上了一支烟。
    “说正经事,汇丰银行那边,怎么样了?”
    “你得给我时间啊!”唐恩切着牛排,恶狠狠道:“从你回来到现在,这是我第一顿正经的饭菜。”
    “抱歉抱歉,可你要想一想,两万镑。”
    “好吧,我会尽快。”
    “另外,我这里有一篇文稿,想要在你说的那四家报纸上发表。”
    “那你投稿啊!”
    “可是我不想他们知道是我。”
    李溪安说着话,把一页纸交给了唐恩。
    唐恩接过来,把纸展开。
    “两百年前,一群在大西洲惨遭失败的可怜虫们,乘坐着一艘名为五月花号的船,抵达阿美洲。当地的土着,用单纯和善良把他们接纳,却从未想过,他们即将面对的是一群全世界最残暴的凶徒。当我自我审视它时,发现它只是一个半民主,由一群残暴的失败者主导的等级制度下,充满了掠夺、欺骗、偷窃和撒谎,以及种族主义的国家。
    它的使命,是维护那群在大西洲失败可怜虫的特权,为的是有朝一日,可以实现当初他们在大西洲所想要实现的美梦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阿美国,是一个蓄奴,执行种族灭绝的国家。
    即便是在今天,它看上去更加多元化,展现出比大西洲更加丰富的民主精神。但实际上,它和二百年前一样,没有任何变化。”
    唐恩抬起头,看着李溪安。
    “杰弗逊·萨克斯是谁?”
    李溪安一愣,道:“我哪里知道,随手写的。”
    “你写的?”
    “嗯!”
    “你对阿美国,很了解吗?”
    李溪安把香烟掐灭,丢进了烟灰缸。
    “算不上了解吧,但我确定一件事就是,他们的确如此。”
    “那你知道,当这篇文章发出去之后,会产生什么后果吗?”
    李溪安闻听,顿时笑了。
    “这只不过是刚开始,后期我会一点一点的,把阿美国的遮羞布撕开。”
    “你这是要和一个国家开战。”
    “所以呢?”
    唐恩的表情十分严肃,凝视着李溪安。
    “太危险了……要加钱。”
    李溪安先是一怔,看着唐恩,突然指着他笑道:“你可真是个死要钱。”
    “你这个该死的有钱人,根本就不明白,我们这些穷人的痛苦。其实全世界都是一样,没有钱,活的连狗都不如。”
    “这样,事情结束之后,我再给你三万,一共五万镑。”
    唐恩脸上的严肃,烟消云散。
    “你这么一说的话,我就感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力量。”
    他说着,目光透过窗户向外看了一眼,突然站起身来,拿起了外套。
    “你请客,该死的有钱人。”
    李溪安疑惑看着唐恩,片刻后扭头向窗户外看去。
    黑莉老师正从校门里走出来,唐恩则从餐厅门口一路小跑,来到了黑莉老师面前。
    李溪安笑了,举起手中的红酒杯。
    “那祝你好运,该死的舔狗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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