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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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学堂的桌椅板凳,都是李浪根据前世的记忆打造的,让孩子们可以坐着上课,不再是跪坐。
    因此,这些桌子和板凳,就让曹孟德二人倍感新奇。
    “二位先生,你们可以随便找个位置坐下来,我保证你们很快就能学会简易数字。”
    李浪走到讲台上,拿起一支粉笔。
    曹孟德和荀彧二人定眼一看,“那又是何物?”
    又是我们不认识的东西?
    惊讶的多了,他们也就麻木了。
    因此,并没有打断李浪。
    李浪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将十个阿拉伯数字写了下来。
    一边写,一边把黑板上之前写的字擦掉。
    “这……”
    曹孟德二人从未见过这么方便的东西,努力平静下来的内心,再次泛起了波澜。
    “这样一块小小的板子,可以反复使用,到是用来教书识字的好东西。”荀彧低声说道。
    “还有她手中白色的小棍子,竟能清晰的写出文字。”
    曹孟德跟着道。
    这时,李浪已经把十个数字写好了,回头笑道,“这可不是小棍子,它叫做粉笔,与黑板搭配着使用的。因为用它写在黑板上的话,很容易擦掉,这样黑板就能够重复利用啦。”
    说完,小丫头不忘眨了一下眼睛,“这也是爹爹发明的哦。”
    曹孟德、荀彧:“……”
    你不说,我们也已经猜到了。
    你的爹爹还真是什么都会啊,诸葛亮都被大家吹捧成神了,也没见他有这么多新奇又实用的发明。
    “好了,我们来学习简易数字吧……”
    曹孟德和荀彧的确是聪明人,仅仅几分钟的时间,就学会了使用阿拉伯数字。
    李浪见他们学得快,比村中的孩童好教多了,心下喜欢,又花了十几分钟教会了他们加减乘除法。
    加减他们自是会的,乘除法二人虽没有完全掌握,但也记在了心里,多用几次就会了。
    “这简易数字太好用了。”
    荀彧学会了之后,重新算了一下之前那几个农人的问题,果然快了数倍。
    “若是简易数字能够推广,定能方便大家的生活。因为即便不识字的人,也能够掌握啊。”
    从入谷到现在,短短不到半个时辰,
    然而,他们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    亩产五六千斤的粮食,以及方便农业灌溉的器具,让天下人都能读得起书的纸张,甚至还有新的文字。
    再想一下,昨天遇到的那个小女孩,和眼前这个小女孩,一武一文。
    武能力压许褚,文则甩他和荀彧好几条街。
    关键,她们才六七岁。
    这般年纪就如此妖孽了,她们的爹爹,绝对是神仙。
    离开学堂,曹孟德想要拜访她们爹爹的欲望空前强烈。
    这么多好东西,随便带出去一种,都能让他受益无穷啊。若是能够把此人请出山,那天下之大,还有何人能阻拦我曹某人一统江山?
    “快看,是爹爹回来了。爹爹猎杀到了一头野牛,太好了,今天我们大家有口福了。”
    远远地看到李浪和猎户们下山,李浪忍不住拍手称赞。
    曹孟德二人循声望去,只见一个身材匀称的男子走在队伍最前面,他看起来并不是很强壮,却扛着一头五六百斤重的大黑牛从山上走下来,步伐稳健,面色不改。
    显然,几百斤的大黑牛对他来说格外轻松。
    “此人,神力啊。”
    曹孟德只见过许褚倒拽耕牛,从未见过有人能够单肩扛着一头牛健步如飞的。
    神仙,
    此人绝对是神仙。
    二人还未见面,李浪在曹孟德心中的地位一升再升。
    李浪也看到曹孟德和李浪了,下山之后,将野牛交给护卫,“你们把牛处理一下,给村民们分一些,留一些就行了,一会儿我要招待贵客。”
    说罢,快步朝这边走来。
    随着他的靠近,曹孟德和荀彧二人莫名的有些紧张。
    此人面带微笑,明明看起来很随和,却给他们一种无形的压力。
    仿佛回到了年幼的时候,即将拜见恩师的场景。
    “二位贵客驾临,李某有失远迎,还望恕罪。”
    李浪走上前来,抱拳道。
    曹孟德二人连忙作揖,“哪里,是我们冒然造访,打扰先生了。”
    “不打扰,不打扰。我这里好久没有来过客人了,今日二位到来是缘分,在下略备薄酒,请二位入庄。”
    李浪连忙请道。
    “请。”
    曹孟德和荀彧,却不敢走在前面。
    他们朝庄内走去,李浪本想跟上,但想了一下,又转身跑了回去,“好久没有吃爹爹做的牛肉火锅了,赶紧去叫大姐和心儿。”
    她们是好姐妹,有好吃的,自然不会忘了姐妹。李浪带着曹孟德二人回到装内,护卫们已经把火锅架起来了,几个人围着一个桌子吃饭,对曹孟德和荀彧来说,还是头一回。
    而且,大家坐的是高板凳,而不是跪坐的垫子,让他们倍感新奇。
    “今天运气不错,正好在山上遇到了一头野牛,也是二位的口福。”
    李浪坐了下来,护卫们将切好的牛肉一盘一盘的端上来。
    还别说,这个时代的厨师刀工很不错。
    即使没有冰冻,也能切出薄而均匀的牛肉片。
    他们不是第一次做了,所以李浪特别吩咐,该准备的食材都准备的很齐全。
    “让李先生费心了。”
    曹孟德连忙拱手。
    经过这一番所见所闻之后,李浪在他的心中,已经达到了一种超然的地位。他甚至忘记了自己的身份,对李浪十分恭敬。
    当然,荀彧对此一点都不惊奇。
    因为荀彧自己,比曹孟德更甚。
    不管是能够造福天下人的造纸,还是能够养活万民的红薯玉米,都让他对李浪充满了敬仰之情。
    他感觉自己在李浪面前,就像一个无知的孩童。
    这种敬仰,乃是发自内心的。
    “昨日偶遇令爱,从她的口中得知先生。今日有幸入谷,令我二人眼界大开。先生之才被称为当世之最也不为过,曹某能得见先生,实乃三生有幸。”
    这一番话,乃是曹孟德的肺腑之言。
    别说自己活的这几十年了,古往今来,都没有听说过此等人物。
    曹孟德现在,都有点不敢提请李浪出山之事了。
    因为他感觉,请李浪出山,他不够格。
    “昨日之事我已经知道了,是小女顽皮,冲撞了二位,李某在这里向二位道歉。”
    李浪拱手道。
    曹孟德连忙摆手,“非也,非也。
    若非小女侠相救,我等已丧生野狼之口。后又得小女提醒,救两万将士性命。此等大恩尚且没报,何谈冲撞之说。
    先生真乃神仙中人,教出此等聪明无双,且有侠义为怀的神童。
    是我应该感谢令爱,感谢先生才对啊。”
    “哼哼,算你还有点良心。”
    在门口偷听的李子青听到曹孟德这话,不禁松了口气,走了进来。
    虽然昨天已经向爹爹坦白过了,但她还是非常担心,曹孟德向爹爹告状。
    曹孟德这番夸奖,让她非常受用。
    她本来是要找曹孟德麻烦的,结果心情一好,把这事给忘了。
    在她之后,李浪和李子心也探了个脑袋进来,见李浪没有责备之意,方才鱼贯而入。
    “爹爹,有这样好吃的居然也不叫我们,你是不是不爱我们了。”
    李子心撅着小嘴儿,挽着李浪的胳膊撒娇道。
    “你们这不是来了吗,小馋猫。”
    李浪轻轻的捏了捏她和李浪的鼻子。
    在李浪转身离开的时候,他就知道这三姐妹肯定会来。
    接着,他把李子心抱起来,放在自己身边。
    “嘻嘻,就知道爹爹最疼心儿了。”
    李子心突然站在凳子上,在李浪的脸上“mua”了一下。
    “爹爹疼心儿,不疼子青。”
    一旁李子青不干了,扑在李浪的身上“mua~mua~”两下。
    李浪倒是要矜持一些,因为有客人在,她没有过来争宠。
    看到他们父女如此融洽,曹孟德和荀彧都有些羡慕。
    有这样三个聪慧可爱的女儿,李先生还真是幸福啊。
    “阿古叔叔,快点快点,心儿想吃蹄髈,还有毛肚。”
    李子心刚坐下来,就不安分了,一个劲的催促正在上菜的护卫。
    “来了三小姐。”
    阿古微微一笑,连忙把李子心点的两样端上来。
    李子心转过来催促李浪,“爹爹,可以开始了吗,心儿的肚子都饿扁了呢。”
    她盯着翻腾的火锅,一个劲的流口水。
    看到这里,曹孟德和荀彧的心里面才稍稍平衡了一些。
    二人心想:看来他们在谷中,并没有吃到什么好吃的东西,一个古董羹就让她们如此口馋了。
    古董羹的味道并不怎么样,他们也只是冬天才会吃几次。
    不过很快他们就意识到自己错了。
    “心儿,爹爹教过你的,在客人面前要有礼貌。”
    李浪用筷子轻轻打了一下她的手背,然后提醒道,“在吃之前,你不想找你阿古叔叔,要一些蘸料吗?”
    “对哦,忘了蘸料了。”
    李子心连忙跳下座椅,拉着两位姐姐的手,“大姐,二姐,我们去调蘸料。”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“爹爹,子衿帮你也调一份。”
    对于吃火锅她们已经很有经验了,怎么调蘸料,她们非常清楚。
    “蘸料?”
    曹孟德二人心下好奇,吃古董羹,还需要蘸料吗?
    “小女顽皮,让二位见笑了。她们去调蘸料了,来,咱们先喝一杯。”
    李浪端起酒壶,给他们一人倒了一杯酒。
    看着酒壶中流出来的酒清澈如水,他们以为李浪错把水壶当成了酒壶。
    然而片刻之后,浓郁的酒香从杯中散发出来后,
    再一次,
    颠覆了他们对酒的认识。
    “这……这竟然是酒。”这个时代,因为酿酒技术落后,所以酿造出来的酒都是浊酒,度数通常在几度到十几度。超过十五度的,都算是烈酒了。
    曹孟德最喜欢喝的杜康酒,也不到二十度。
    不论酒香味,纯度,色泽,
    和眼前李浪倒给他的酒比起来,简直就是天差地别。
    “这世上,竟有如此透明如水的酒。这一定是仙酿吧。”
    曹孟德惊奇的看着李浪,竟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。
    “呵呵,曹丞相说笑了,这不过是地瓜烧,并非仙酿。不过它和丞相以前喝的酒有所不同,不但度数更高,而且后劲更大。二位初次尝试,可以浅尝辄止,细细品味。”
    李浪提醒道。
    地瓜烧差不多是25度的样子,对这个世界的酒而言,算得上是烈酒了。
    酒量差的人,一杯就倒,好不夸张。
    “地瓜烧?”
    曹孟德有些疑惑,为何如此香醇的佳酿,会有如此老土的名字。
    当然,他不知道李浪还有更好的酒。
    他和荀彧纷纷尝了一口,瞬间被这种酒圈粉了,
    “此酒甘醇香浓,入口烧喉,够劲。比杜康酒好喝十倍不止啊。”
    品尝了地瓜烧,他瞬间觉得杜康寡淡无味了。
    “想不到有生之年,竟能喝到如此佳酿。”
    荀彧虽然不是嗜酒之人,但也爱酒。
    只尝了一口,就被迷住了。
    不一会儿,三个小丫头回来了,一人手里端着一碗蘸料。李子心把手中的蘸料送到李浪跟前,“爹爹,这是心儿调制的蘸料,给你。”
    “乖心儿。”
    李浪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夸奖道。
    这么大点小孩,就知道帮爹爹做事了,这一点令李浪很欣慰。
    另一边,李浪给曹孟德和荀彧各准备了一份蘸料,
    三个小丫头重新坐上桌子,
    李子心兴奋不已,“可以开始了。爹爹,我要吃毛肚,你帮心儿烫好不好。”
    “好。”
    李浪夹起一些毛肚放在涮勺里面,看着曹孟德二人有些无从下手,笑着解释道,“二位是不是在想,这和你们平时吃的古董羹不一样?
    我们吃的这个,是古董羹的升级版,名为火锅。
    此锅一分为二,一边是牛骨熬制的高汤,鲜香味浓;另一半加入了我特别熬制的火锅底料,香浓辛辣。你们喜欢吃什么菜,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放在不同的锅内烫煮。
    当然,不同的食材煮法也是不同的。就如这毛肚,讲究的是七上八下,在沸水中烫十五秒钟。此时毛肚吃起来鲜脆美味,十分爽口。如果烫的时间过久,毛肚就会老掉,影响口感。”
    说话间,毛肚已经烫好了。
    林寒将它分给三个女儿,至于曹孟德和荀彧,则需要他们自己动手。
    “七上八下?”
    曹孟德听着李浪解释,看着他的操作,心想吃着东西,居然还有这么多讲究。
    不过,十五秒钟是多久?
    见李浪这般随意,他们也渐渐地放开了,开始往学着李浪,往火锅里面加菜。
    尝过之后,他们才知道这种升级版的古董羹,为何会让三个女孩垂涎三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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