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三六章 李嗣兴的身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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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这位公子,在下李信,来自暹罗国,不知可否坐在这里喝杯酒水。”
    除了打招呼那句话不正常之外,这人倒是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话,只是有些闽南腔调。但是依然有些娘娘腔。
    佩姨没有讲话,只是抬手示意此人坐下。
    ”公子是暹罗人还是明人?”见那人坐下,佩姨问道。
    “在下是暹罗人,只是祖上是中原人士。”
    李嗣兴心中咯噔一下,莫非是混江龙李俊的后人。野史传说一百零八将中的混江龙李俊到了暹罗当了国王。
    当然基本上可以定论这是假的。
    不过他只是一个书童,也不好开口问。
    只能坐在那里听着佩姨与那人聊天。
    佩姨倒是也没有什么废话,简单地聊聊就让李嗣兴知道李信的家族在暹罗华人中算是大族,而这个李信是暹罗李氏在清迈的一个分支。
    实际上他应该算是缅甸人,因为此时他生活的兰纳地区在缅人的控制之下。
    这个李信自称是暹罗人,看样子并不喜欢缅人。
    作为一个知名答主,李嗣兴是知道这里的。兰纳是暹罗北部傣泰人建立的国家,与滇云南部的那些傣人土司应该是近亲。
    元朝时中国人称之为“八百媳妇”,据说是因为其国王有八百个妻子,每一个妻子统领一个寨子。到明朝时称之为“八百大甸”。
    成祖时设八百大甸宣慰司,成为三宣六慰之一。
    由此算来,此处还应该是腾越卫的军事管辖范围呢。
    当然了,这只是理论上,按照明人自己的说法,腾跃卫管辖三宣六慰,基本上半个中南半岛都在其管辖之下了。
    李嗣兴还知道这个兰纳的意思是“百万稻田”。这里是暹罗北部盛产稻米之地。
    而且兰纳与滇云的南部直接接壤,这个家族将生意坐过来也算是正常。
    “公子,我这次过来可是带来一百多头大象,稻米有几万石,这次定能大赚一笔。”
    这个李信是个爱吹牛的主儿。
    李嗣兴是越听越有意思。这些商人的嗅觉果然是比官府灵敏。
    清军攻入滇云也就是一两个月,这个李家定然是在此之前就开始向这里运粮食。
    可见他们早就已经预料到滇云的粮价将大涨。
    李信在这里吹了半天的牛,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:“兄台,我一看你的装束举止就知道你是同道中人,在暹罗,畜养男宠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,不知兄台可否将你这书童让与在下。
    ”噗……哈哈哈”佩佩终究没有忍住,一口茶喷出了老远。
    李嗣兴瞪了她一眼。他真想一拳头挥过去。
    这家伙竟然想要泡他。
    是可忍孰不可忍!
    “哦,对不起,李兄,在下刚才走神了,不小心呛到。”
    “你可能不知道,我这书童是从小养大的,专门延请名师教其四书五经,前后花在其身上的银子不下万两,可谓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而且在下都已经用习惯了。”佩佩抱歉地说道。
    “这……”李信一听并没有生气,还在心中感叹自己的眼光不错。
    这样的书童要是买回去了,不仅能够满足自己,还能帮助家族办事儿,真的是超值的。
    “兄台,要不我拿两千石粮食来换,按照你们这里的市价,至少价值四万两白银,不知如何?”
    佩姨看了一眼李嗣兴,给了他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。
    李嗣兴在心中咒骂,自己累死累活想着要解决的粮食问题,原来只要将自己给卖了就能解决了。
    真是日了狗了。
    “李兄,来日方长,咱们今天都是冲着菲菲姑娘来的,不妨先等诗会结束,我们改日再约,李兄这个朋友在下交定了。”
    佩佩是个聪明的女人,他知道这个李信对世子有用,因此先将其吊住。
    “哈哈,好,兄台也是个爽快人,不知道兄台怎么称呼?”
    “在下姓袁。李兄住在何处,回头我去寻李兄喝酒。”佩佩道。
    “哦,袁公子,在下住在二楼甲二号房,袁兄如若有空,差人来寻在下就好了。”
    这个娘娘腔的暹罗汉人终于走了,李嗣兴长舒了一口气。
    “佩姨,华儿今儿个差点就被您给卖了。”李嗣兴一脸可怜地说道。
    “哈哈哈,这说明你还是很吸引人的。叫你招蜂引蝶,现在连蛾子都给你招来了。”佩佩想到这事儿就忍不住要笑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这个时候莺儿姑娘走了过来,给每个客人倒了酒,接着将众人写的诗给收了上去。
    “张兄,我看你写了一首五言绝句,可否读给在下听听?”一个公子哥儿跑到自己的隔壁桌拉呱。
    这个时候菲菲姑娘去品诗了,现场是众人自由交流的时间。
    “哈哈,万兄无需着急,一会儿你就能在文榜上看到了。”那张姓公子自信满满,毫不谦虚地说道。
    他今天特意将府上一个文采最好的管家给带了出来,据说此人还做过朝廷的官员,只是现在朝廷就剩下这么点地儿了,撂挑子不干的官员多着是呢!
    菲菲姑娘的闺房装饰得非常的精致,里面是卧房,黄梨木雕刻的木床,中间隔着红色的帘幕。
    外面是一间小厅,靠墙是梳妆台,上面摆着各式精美的饰品,中间是一张圆桌。
    莺儿正坐在桌边看着那些诗作。
    “莺儿,你看着差不多挑一份吧。”菲菲姑娘说道,这些没营养的诗作,她连看都不想看一眼。
    “小姐,这里面有几篇不错,但是就连莺儿都能够看出来是用前人诗作改的。”
    “这一篇倒是自己写的,这都是啥,‘一杯两杯三四杯,杯杯都在想菲菲’,这人怕是一个花痴吧。”菲菲咯咯笑道。
    坐在梳妆台旁的菲菲也是嫣然一笑。
    “咦,小姐,你快看这篇袁公子的,写的真好!”莺儿突然拿出一首诗递给菲菲,也许是想到了那个书童李华,他特意强调一下。
    这首诗莫非是李华所做,莺儿知道袁公子长得倒是俊俏,但是没有这个文采的。
    “江南春老叹红稀,树底残英高下飞。
    燕蹴莺衔何太急!溷多茵少竟安归?
    阑干晓露芳条冷,池馆斜阳绿荫肥。
    静掩蓬门独惆怅,从他芳草自菲菲。”
    菲菲姑娘嘴中轻念着诗句,似乎想到了什么,不禁眼睛有些湿润。
    杏花沾雨,更加惹人怜爱!
    ”诗是好诗,就是过于凄婉,不似这些公子哥能够作出。”莺儿似乎也能从中品到什么。
    她在想李华说他也是被人从江西贩卖过来的,莫非这首诗真的是李华所做?
    PS:明天就上架了,也不写什么感言了,这本书我觉得写起来蛮有劲,就跟我当年玩三国全面战争一般,每次我都喜欢选地盘最小,但是武将和兵种优势最大的刘备。用投石车开bug,真的很爽,此时的南明也已经是穷途末路,绝地求生才有成就感。小小地开点金手指,但是不能太大,才更有挑战。
    希望能够跟读者们一起将这局游戏玩下去,种田开荒,开疆拓土,争霸天下,岂不快哉!最后求个首订,拜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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